3月1月,厦门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着力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挖掘优质后备企业资源,进一步加强企业精准服务,减轻上市工作成本,推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强做大。

  3月2日,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连任做客厦门市政府网,解读《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相关内容。

  截至目前,厦门已有99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其中境内上市公司66家(含3家已过会未挂牌),境外上市公司3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93家,市级上市后备企业256家。

  最新一家上市的企业是今年1月1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问答

  问:请介绍下《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答:《若干措施》共12条,主要有五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为“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第1条):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企业治理、市值管理、投资者关系等共性问题的指导,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增强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部分为“加快推动优质企业上市”(第2-5条):重点挖掘“专精特新”、国企等优质后备企业资源,依托交易所基地、政务“绿色通道”加强后备企业精准服务,并分阶段对企业股改、转增股本、辅导备案、申报受理、上市融资并返投本地进行奖励。

  第三部分为“支持上市公司做强做大”(第6-8条):支持企业通过市场化并购重组促进产业整合升级,加强金融供给和人才激励,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要素保障。

  第四部分为“妥善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第9-10条):规范企业质押行为,防范化解流动性风险,平稳处置企业退市风险。强化金融司法联动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坚决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

  第五部分为“营造企业上市良好环境”(第11-12条):加强上市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各区、管委会属地服务职责,切实加强对企业跟踪服务。关注上市公司运作的舆论环境,树立上市公司良好形象。

  问:《若干措施》主要有哪些特色和亮点呢?

  答: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破解企业上市难题。

  市金融监管局围绕低市值上市公司数量较多、个别上市公司面临退市风险、企业改制重组成本较高、审批因素影响上市进程、投融资生态圈尚未成型、资本运作专业人才缺乏、负面舆情影响企业经营和上市等问题了解调研,在《若干措施》针对性提出了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妥善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支持开展市场化并购重组、加强后备企业精准服务、加强优质金融供给、建立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营造良好舆论生态等创新措施。

  第二,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奖励精准度。

  《若干措施》对企业上市扶持奖励事项整体前移,体现减轻企业上市成本的总体思路:

  一是提高企业辅导、申报受理奖励标准,特别加大了对企业在股份制改造到辅导备案、申报交易所受理这些需要花费较多成本阶段的奖励力度;

  二是对企业上市改制过程额外产生的成本费用进行奖补,根据盈余公积、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金额,分档对企业予以适当奖励;

  三是优化对企业上市后立即给予的融资奖励,鼓励企业在本地增资扩产。

  第三,全链条全方位优化企业服务保障。

  一是加强上市工作组织领导,对原有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优化调整,将行业主管部门增补进成员单位,新增将上市公司列入协调服务范围,涉及上述企业经营发展(如异地迁址)的重大事项,应报市领导小组研究,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落实企业跟踪服务属地责任。

  二是做实沪、深交易所基地,增强后备队伍,充分发挥交易所基地功能,拓宽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推荐渠道,创设“企业服务日”“厦门资本班”“走进交易所”等活动,并建立后备企业数据库,对企业实施动态及分层分类管理,对后备企业扶持奖励推广“免申即享”。

  三是围绕企业上市构建投融资生态圈,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加强银行金融产品、金融政策工具、私募基金对上市公司、后备企业的金融供给和精准服务,并对我市法人证券公司保荐我市企业上市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四是建立完善人才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支持上市公司(含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

  第四,发挥上市公司引领高质量发展作用。

  一是推动上市公司加强企业信息披露、会计规范、内部交易防控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市值管理机制,通过改善经营、开拓创新等合法合规方式提升企业市值。

  二是发挥国有企业上市示范效应,推动国有资产向上市公司集中,加快挖掘国有企业上市资源,推动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适当拆分房地产等业务板块,注入优质资产,增强再融资能力。

  第五,提出提升监管效能化解风险。

  关注被退市风险警示的企业,提出风险化解处置思路,全面落实资本市场违法违规“零容忍”要求,并加强对上市公司、后备企业不实报道和虚假新闻的整治。依托厦门市地方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厦门国际金融仲裁中心等平台,加强金融与司法部门联动,增强我市资本市场金融纠纷化解能力。

  问:根据《若干措施》的规定,企业上市可以获得哪些具体的扶持奖励呢?

  答:一是企业股份制改造阶段,自2022年起,对列入省或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并于同年完成股改的企业,可获得一次性奖励50万元。后备企业因改制上市将盈余公积、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

  二是企业申报上市阶段,企业进入新三板挂牌的,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万元;申请上市经厦门证监局辅导备案的,可获得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三是企业上市募投投阶段,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且募集资金的40%(含)在本市投资后,按照融资金额可获得最高150万元奖励。

  因此,根据《若干措施》企业上市可获得最高530万元奖励,与区一级的上市奖励叠加后,最高奖励近2000万元。

  问:企业具体该如何进行申报,才能成为省级或市级上市后备企业呢?

  答:每年省金融监管局会组织申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企业可以通过在线申报方式,登陆买球英超首选(中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云平台(http://www.fjjfypt.com),依次点选“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企业信息维护”“企业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市、区上市办将进行筛选,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送至省金融监管局,符合申请条件的将被评选为省级上市后备企业,省级上市后备企业每年一评。

  每年下半年,市金融监管局会开展市级上市后备企业集中申报工作,拟申报企业登陆市金融监管局业务管理系统(http://112.48.134.194:8822/),按照系统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各区上市办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在线审核后提交市金融监管局复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正式发文进行公告,市级上市后备企业每年一评,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企业无须重复申报。

  关于开展省、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都会在市金融监管局网站和“厦门金融”公众号中发布。

  问:企业申请上市扶持资金的流程?

  答:《若干措施》中提及的企业进入新三板挂牌、经厦门证监局辅导备案的、获得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奖励均推行“免申即享”模式,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提供材料,即可享受奖励资金,有效提高企业的申报效率。

  企业申请其他奖励事项,可根据相关申报指南,提交有关资料至市金融监管局(市上市办),市金融监管局经过审核后为企业拨款。

  具体咨询电话为0592-2853829,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13层。

  《若干措施》中提到的企业上市后在本市投资包括哪些投资形式呢?

  《若干措施》中的在本市的投资指直接投资,即将货币资金直接投入到本市的投资项目形成实物资产或者购买现有企业的投资,包括:

  一是增加在厦注册企业的注册资本金;

  二是对厂房、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通讯、土地等各种有形资产的投资;

  三是对专利、商标、非专利技术、咨询服务等无形资产的投资;

  四是购买或投资本市企业股权。